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将持续至11月13日。其中提到,房地产广告中拟不得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内容;也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了8种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类型。其中,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权属有争议的项目;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项目,均不得发布广告。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10项不得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

  例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将“商业用房宣传为商品住宅”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年租金高于该地段平均水平XX%”“投资收益保持在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XX分钟直达国际机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等。

  此外,房地产广告必须明晰一系列重要信息。例如,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此外,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如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也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如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考虑到部分房地产广告可能会邀请一些明星、名人为房地产代言,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广告代言人仅能为使用过的商品房或其他类型房产或接受过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作推荐、证明,并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

 

  为防止违法房地产广告的出现,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公共场所管理者等经营主体,要完善服务协议和规则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平台或场所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的用户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及时防范、制止违法广告。

  原标题:经济热点部长谈丨房地产金融和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房地产金融新政为您节省了多少房贷?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和地方债务风险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高关注度的问题,总台央视记者专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为大家寻找答案。

  房地产金融新政成效如何?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8月份,我们把存量房的贷款利率调降下来,让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相互协商,调降的幅度平均大概是0.8个百分点。

  我们也算了一下,5000万户家庭,大概1.5亿人,每年家庭节省的利息支出大概是1700亿。

  我们觉得这项政策很好,一个是给老百姓(29.000, 1.69, 6.19%)减轻了利息的负担,他也不用提前去还款,是金融为民的一个最具体的体现。

  房地产金融风险高吗?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同时,我们密切关注一些领域的金融风险。总体看,房地产金融风险可控。长期看,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较大,可以为房地产市场和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地方债务风险可控吗?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中国政府的债务水平,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债务,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经济发达的一些地区,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是大的,但是这些地方经济的体量大、增长速度好,没有那么大的一个风险水平。一些省份的债务规模,有一定的债务风险,中央也高度重视。地方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要尽一切努力,减少债务的规模。

  严格地控制对于新增项目的融资,在此基础上,中央给予必要的一些政策支持。我们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协商,比如说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一些利息,是不是可以调整一下期限的结构。

 

  还有融资平台要进行市场化转型,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能把它处理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万科计划于11月6日下午召开线上会议,会议时间拟为1.5小时,通过腾讯会议方式,统一与金融机构交流万科经营情况及近期万科二级市场债券价格波动事宜。

 

  据了解,深圳市国资委有关领导、深圳地铁董事长辛杰和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总裁祝九胜、万科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韩慧华等将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