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祺瑶)今年,东城区、西城区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两区昨天公布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细则,5所学校计划招生420人。

  东城区试点学校为北京市第二十一中学和北京市第五十中学分校,两所学校登记入学计划分别为80人。西城区试点学校有3所,分别为北京市第五十六中学、北京市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京市西城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前两所学校登记入学计划各为80人,西城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00人。

  试点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4月15日。每名学生仅可报名1所试点学校。参加登记入学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应满足:已参加2023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卷面成绩总分值70分)。两区教委均明确,同时报名2所试点学校登记入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登记入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取。

 

  4月23日,报名学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 视点

  参加中考是每个考生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设置门槛。

  又见“差生”被要求放弃中考。据时间视频报道,3月24日,河南某地一家长爆料孩子初三学习不好,学校发来自愿放弃中考的申请,网友质疑学校此举为提高升学率。

  对此,3月25日,该校回应称,成绩差的学生如果放弃中考可报名职业教育等,多几个选择。当地教育局则表示,学校综合考量,不是为了升学率故意踢掉差生。

  参加中考是每个考生的权利,是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完整度的标志,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设置门槛。无论基于怎样的“综合考量”,学校向成绩不好考生发放弃考申请都欠妥。这有违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角色定位,也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

  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发出通知,强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

  若学生基于自身考虑,主动放弃中考,倒也不是什么问题。由学校向特定学生发放类似申请,尽管名为“自愿”,其引导和暗示的意味也很明显。这番操作,将学生以成绩好坏区别对待,难怪网友质疑学校此举是为了提高升学率。

  检索新闻即可发现,“差生”被要求放弃中考,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23年6月,“江西某中学学生疑似被老师要求弃考”一事就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当地教育部门随后通报表示,将督促妥善处理此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面临中考升学之际,也是走到了人生的一个十字路口。在这一关键节点,学校、老师给学生提供一些指导、建议和帮助,本是发挥“育人”作用的重要内容。但这类引导只能作为学生的参考,且不能剥夺学生任何正当权利。

  现实中,有老师以不参加中考就给毕业证为幌子,直接要求学生不参加中考;有学校以“报名职业教育现在就可以离校去上学”为由,建议学生不参加中考。

  类似说辞,看似“为学生着想”,实际上,就是变着花样减少“差生”参考人数。除了提高升学率外,这背后是否与一些职业学校的“合作”关系有关?

  要明确的是,中考与“报名职校”本不冲突,中考之后学生照样有选择的自由。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分数不到高中最低录取线建议报名职业教育”的说法,也是中考之后的选择,而不应成为中考之前“劝退”考生的理由。

  初中阶段,正是人生充满无限可能的时期,学生参加中考,既是行使自身权利的体现,也是为自己的未来开拓更多选择。对此,学校、老师理应提供更多便利,教育部门也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3月23日,北京建工昌平沙河0001等地块公布案名,定名为:北京建工|嘉境里,期房指导价5.0万/㎡、现房5.2万/㎡(浮动8%)。

  该项目由北京建工以35.4亿摘得,项目占地面积65957.258㎡,建筑控制规模≤154439.929㎡,容积率2.55/2.6,控高60米。

  住宅用地中0001地块容积率2.55,0002地块容积率为2.6、控高同为60米,配建15班幼儿园,未来大概率以高层产品为主,结合5万/㎡(浮动8%)的期房指导价,将以刚改、初改为主。

 

  项目地处昌平沙河板块,北侧临近六环路,西侧为京藏高速。项目距离昌平线沙河高教园站约2.5公里,周边有中国科学院幼儿园、沙河中心小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隆兴购物广场、新世纪商城、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等配套。(文中关于配套距离描述,仅作参考,以官方实际测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