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享受社保阶段性减免的同时——养老金足额发放有保障

  “2—3月,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共为企业减免真金白银2329亿元。”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日前举行的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说。

  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具体如何落地?职工个人养老权益是否会受影响?养老金发放有保障吗?记者进行了采访。

  不减损参保人个人权益

  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更快复工复产,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免、减、缓三项措施。

  “截至3月底,所有省份均出台了本省的减免办法,全部按顶格政策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均享受到了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优惠。”聂明隽说。

  具体实施办法为:“免”,即2—6月,各省份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湖北省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即2—4月,除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从实施效果看,2—3月共为企业减免社保费232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2184亿元,失业保险75亿元,工伤保险70亿元;2—3月份企业共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286亿元,其中缓缴养老保险费254亿元。

  聂明隽介绍,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是主要受益者。减免的2329亿元中,中小微企业1893亿元,占81.3%。养老保险减免的2184亿元中,中小微企业减免1802亿元,占82.5%,政策的差别化和精准性得到了体现。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包括养老权益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文件特别规定,虽然减免了单位缴费,但只要职工个人足额缴费,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聂明隽强调。

  有积累、有调剂、有补助、有储备

  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万亿元,支出1.33万亿元。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否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呢?

  “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政策,预计养老保险基金将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聂明隽说。

  ——基金有积累。截至去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万多亿元,总体支撑能力较强。“减免社保费后,大部分省份累计结余都比较多,可以动用一部分结余以丰补歉。”聂明隽说,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在全省范围内调动使用基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跨省有调剂。今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从去年的3.5%提高到4%,全年调剂规模将达到7400亿元,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目前,一季度的调剂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还特别协调提前上解了部分资金,定向增加对湖北省一季度的中央调剂拨付额。

  ——财政有补助。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达到5261亿元,今年补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在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

  ——长期有储备。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央就未雨绸缪,建立了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目前基金规模已达到2万多亿。特别是为进一步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2019年已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完成划转国有资本1.3万亿元。

 

  “通过上述这些措施,我们能够做到不折不扣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聂明隽说。

  北京时间30日消息,据日经新闻报道,为防控新冠病毒而实施的停课和在家办公,明显改变了日本家庭收支的情况。由于宅家时间增加,照明和取暖费、水费、卫生纸等开销都在上升,但最为明显的或许就是伙食费。

  个人消费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成,而伙食费占到消费支出的四分之一。日本4月7日发布的2月家庭收支调查显示,平均每户伙食费约为7.5万日元,比1年前增加了4.2%,创下7年来最大增幅。

 

  受此推动,日本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在2月迅速提高至34年来最高水平。两人以上的工薪家庭这一数值达到25%左右,是1986年以来的首次。如果考虑到东京紧急事态宣言发布后“宅家”趋势的加强,全年数值也有可能进一步上升。

  原标题:多省份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日报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各地调整幅度也会受到促进就业创业、减轻企业负担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慎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4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为全国最高。此外,北京为2200元。

  从最新调整来看,进入2020年,福建、青海、广西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福建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五档缩减为四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青海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700元。此次是青海第10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统一平均增加200元,增幅为13.3%。

  广西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至17.5元、15.3元、14元。

  从时间间隔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2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2至3年至少调整一次。据统计,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间隔为2年至3年。记者梳理发现,青海此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从2017年5月开始执行两年多,福建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间为2017年7月,广西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8年2月。

  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大关,其中北京市以24元时薪领跑全国。而湖南省的最低时薪为12.5元,和标准最高的北京相差近1倍。

  为何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会呈现较大差异?这是因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城镇居民最低收入群体人均消费支出、人均食品支出、恩格尔系数、赡养系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指标数据,结合近年来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而确定的。由于各地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

  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对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调。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不少企业停工停产。对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人社部此前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各地调整幅度也会受到促进就业创业、减轻企业负担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慎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广大劳动者和失业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可通过工会或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