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金融隐私、纳税、驾考有重大变化……11月新规来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30日电 (熊家丽)11月,一批新规即将落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取消申请小汽车驾照70周岁年龄上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银行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国际铜期货合约将于11月19日挂牌交易、多地出台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规定……快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此次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工作,分别是摸底和登记。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

  70岁以上老人也可申请驾照

  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

  新措施规定,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

  央行:银行等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金融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金融信息为由拒绝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但处理其金融信息属于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教育部:11月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为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称,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体彩单票购买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单场竞猜游戏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通知》,11月1日起,单场竞猜游戏返奖奖金比例由71%调整为70%,相应将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由20%提高到21%。销售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销售时间控制在11小时以内,周六、周日销售时间控制在12小时以内。《通知》要求限制大额投注。单票购买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加快推进大额投注实名制,单人单日累计投注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的,要求购彩者预约和实名登记。

  此外,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还发布了《关于有序退市高频快开彩票游戏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快开游戏、体育彩票高频游戏(含虚拟体育竞猜足球游戏)分别暂保留一款,其余的一律停止销售。2021年春节休市结束后,所有高频快开游戏全部停止销售。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需申报缴税

  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有传染病应及时报告

  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证监会批准开展国际铜期货交易

  证监会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国际铜期货交易,同时确定国际铜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国际铜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准入管理》规定,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低于所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的能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其他审慎性条件。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纳税信用评价D级发生重大调整

  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将正式施行。

  《公告》明确,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公告》指出,自开展2019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地方性新规】

  三地加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队伍

  南京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南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条例》规定, 如果个人违反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泰安

  根据《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泰安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条例规定,单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的,或者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拉萨

  《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点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办法指出,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多地出台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规定

  河北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标识,在菜单上标注菜量,明示菜品主辅配料、口味等信息,提醒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并主动提供餐后打包服务。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根据规定,餐饮经营者未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标识的,由商务等负有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餐饮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或者设置最低消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等负有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有三市公布相关条例

  9月2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合肥、宿州、黄山市报送的3件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3件条例均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

  《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共四章二十八条,遵循政府主导、公民自觉、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原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进行了规范。重点在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以及对消费者、餐饮经营者、单位、学校、公务活动等方面作出行为规范,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着重从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宿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要求餐饮经营者从菜品设计及餐具提供、提醒服务、点餐引导和打包服务、外卖服务、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额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止餐饮浪费制度,执行餐饮业节约型标准;倡导消费者按照就餐人数科学合理点餐,鼓励家庭按照实际需求采购食材食品,采用适当方式加工、储藏,减少食材食品浪费。同时,对于单位食堂、公务用餐、美食类网络直播等涉及餐饮的单位及行业,《条例》均有针对性的规定及建议。

  《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规定消费者应当按需点餐,节制消费,践行光盘行动。条例分别对家庭用餐、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公务用餐等,规定了制止餐饮浪费的具体措施。同时,条例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餐饮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按照职责做好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新风尚。

  11月起北京冷链食品可扫码溯源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公告称,“北京冷链”目前已上线运行并提供多种登录方式,可直接使用电脑访问网页地址,也可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手机端操作。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北京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使用“北京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

  公告要求,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北京冷链”电子追溯码。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原标题:“开门红”下四大乱象 保险营销合规路漫漫 

  来源:北京商报  

  2021年的“开门红”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自9月下旬,各家寿险公司便陆续拿出“看家”产品创收促销提士气,一番人间烟火景象带来不少憧憬。然而,热火朝天的营销大战中也夹杂着“不和谐音”。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与寿险公司厉兵秣马大战“开门红”一同而来的,还有“违规返佣、误导宣传以及同业诋毁恶性竞争”等营销乱象。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开门红”时期营销宣传不当,相较平时更可能产生影响保险公司形象和行业形象、市场秩序混乱、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严重后果。

  送礼物抢客户

  返佣实则“羊毛出在羊身”

  “参加‘答谢礼’的客户,现场认购长期寿险家庭保单标准保费≥3000元,或者现场认购长期寿险单件标准保费≥5000元,奖励多功能电锅一个”“单笔保费5万元,客户经理奖励××空气净化器一台或××微波炉一台”……返利促销这种在普通企业中再常见不过的行为,于保险机构而言却明列于违规违法“黑名单”之上。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即便监管部门刚性文件“立规矩”,但是日常经营中的返佣乱象不止于此。梳理罚单不难发现,返佣礼品更是从加油卡、消费卡等,升级为丽江游、邮轮游。对此,资深保险经纪人李玉直言,为抢客户违规返佣,是“开门红”时期最大的问题之一。“最关键第一步是要获客,那必然会激发要吸引客户注意力的各种手段。‘开门红’期间的保单,保费比例大,佣金数目高,而营销员都要靠产品的佣金来赚钱。”他补充道。

  “为吸引价格敏感的投保人,营销人员将佣金转移给投保人,以获得保费收入、保单数、客户数等业务量,从而在竞争中留存下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返佣是不当的价格竞争,会损害保险中介人员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进一步讲,让出中介服务成本之后就是让出部分承保成本,后者直接损害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建议消费者更看重保险的服务,做长期考虑。”王向楠建议道。

  夸大单一产品收益

  三档演示不可缺 

  “年金保险收益高,按5%复利滚,可以避债避税等,比银行理财收益高,安全稳定可靠”“年化6%,市场难寻,极致收益”……激动人心的宣传标语中,可能暗含着文字游戏编织的陷阱。

  张雪(化名)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道,“工作人员以保证每年4%以上的高收益理财产品进行诱导,老人家连合同文字都无法看清楚的情况下,被要求购买××年金保险”。

  一般而言,投资型保险收益预测一般分高、中、低三档。《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高、中、低三档演示新型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而部分营销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

  此外,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保险产品的实际收益可能并不是按其宣传的利率计算的,“这里面可能有误解,主要是保险产品的收益应该是以保单现金价值为本金,再根据公布的利率来计算收益。但是由于有保障成分在其中,保单现金价值肯定低于客户交纳的保费。当然,关于这个问题,保险销售时应当给消费者说清楚,不然违背诚信原则的要求。”

  “如果不能实现承诺,影响保险公司形象和行业形象。”对于该行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李文中如是表示。

  王向楠也认为,夸大单一收益可能导致消费者在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方面错配支出和财富,损害险企声誉,拉高投诉率和退保率,影响可持续发展。

  炒作停售概念

  虚假宣传需杜绝

  实际上,夸大产品单一收益,只是保险产品宣传“陷阱”的冰山一角。北京商报记者还梳理发现,部分险企在“开门红”期间炒作新、老产品“停售”的概念,诱导消费者尽快投保。

  “每一次停售都是一个机遇”“这意味着市场上现行的理财产品将在‘开门红’结束后全部停售!而后续新开发产品客户收益率必然低于现行产品!”……这些出现在某寿险公司营销培训会上的课件内容,最终被监管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以“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的名义进行了处罚。

  而最近,一波搭旧版重疾险“末班车”的消息更是刷屏朋友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终审稿)》在业内传开,这被市场解读为重疾定义即将“换挡”,届时新款重疾险也将取代旧款重疾险。一时间,圈内掀起旧版重疾险“停售风”。

  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大部分保险产品需求迫切性不强,公司的产品经常会被动或主动地更新换代,所以一线人员利用停售来激发消费者购买是有营销价值的,是市场营销的常用做法。”对于营销人员炒作“停售”概念的动机,王向楠如是分析。

  不过,饥饿营销也需要维持合规底线。《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

  王向楠同时指出,此类“停售”营销中应当至少注意三点:该产品真的会停售,不然涉嫌虚假宣传;销售时帮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以及停售的原因,再签单,避免损害保单持续性;对于成本过高的保单,上级公司要限制下级公司及其人员推销。

  “踩一捧一”恶性竞争

  同业诋毁“一损俱损”

  当各家人身险公司相继打响2021年“开门红”,欲借此跑马圈地时,“踩一捧一”的同业诋毁现象也开始重新冒头。

  “某人身险公司主打××产品收益率低,结算利率没有稳定保障,不如某人身险公司新上市的××产品”“‘画饼割韭菜’,为什么我劝你不要买××产品?”……类似的产品测评类文章频见网络。

  而北京商报记者也对比发现,在上述文章最后,往往标明微信号告知文章受众添加联系,有甚者甚至直接在相应负面文章中点明竞品名称。

  “保险套路多”“保险都是骗人的”……与此同时,耸人听闻标题的刷屏,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对行业生态的担忧——“负面声音的扩散,在当前的经济及政治环境下,易诱发行业内的潜在风险,出现黑天鹅事件,从而增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威胁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对此,相关报告如是表示。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保险机构不得就其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李文中也认为,这是严禁的违规行为,这些恶性竞争行为会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影响保险行业的整体利益,最终容易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一方面,保险监管部门要保持对这种行为的严厉查处,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另一方面,政府有必要继续推动民众的基本保险知识教育,提高民众对保险产品的理解,这样不容易被销售人员利用部分条款或费率的简单对比‘忽悠’。”同时李文中也表示,实践中,销售人员经常还会借助对某些政策变动“有意曲解”来达到其销售目的,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解读,预防这种现象的出现。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世界黄金协会(WGC)周四发布的报告显示,三季度全球央行净卖出12.1吨黄金,为2010年以来首次净卖出,去年同期为净买入141.9吨。

  这一卖出是由乌兹别克斯坦和土耳其央行推动的,他们三季度分别卖出了34.9吨和22.3吨黄金。俄罗斯央行也出现13年来首次净卖出。

 

  世界黄金协会表示,金价在三季度一度升至创纪录水平,尽管整体黄金需求同比下降了19%,达到200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这一下降是由于印度珠宝需求下降了一半,而中国珠宝消费也走弱。但来自投资者的需求增长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