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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金融
- 发布于 2017年1月18日
近日,微金所起诉借款人李斌及其担保方一案在京宣判,借款人李斌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担保方亦未履行债权回购责任,微金所基于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切实保障投资人每一分收益,维护平台声誉考虑,先行垫付借款及利息,并于2016年对以上借款人和担保方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12月3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以下判决:
1、被告李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微金所借款本息,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其担保方对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向李斌进行追偿。
人民法院此次判决,支持了微金所的诉求,判令借款人及保证人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清偿义务,并承担逾期利息。此判决同时肯定了担保的效力,认定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伊始,微金所将加大力度清理与各家合作的信贷服务机构合作期间出现的逾期债权,对于多次催收未能及时还款的“老赖”将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追索,更好地建构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及良好的网贷平台新秩序。网贷追偿案件的胜诉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及法务人员,微金所法务部门正是这样一支队伍。对付“老赖”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网贷行业的良性发展,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微金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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