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设计邀请赛于6月2日正式启动。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研究中心作为主办单位向全球专业机构和人士征集全系列设计方案,获得金奖的参赛机构或个人可获得5万元奖金,所有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主办方在雄安新区所属产业园办公空间,并享受优待政策。

  本次大赛以“文质雄安、礼育天下”为主题,以校服为载体,希望参赛作品积极融入新区绿色、智能、创新的核心发展理念,共同探索建立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形制体系。设计方案应充分融合《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所指出的核心思想,弘扬中华风范,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展现创新风尚。设计元素提炼及款式色彩呈现简约大气,符合新时代青少年形象气质,既要充分考虑地域整体形式美感的统一性,又要兼顾不同校园文化背景的差异化体现。作品实物要求制作精细、结构完整、配饰齐全、准备充分、表现形式完美。尺寸规格要求如下:小学男生150cm标准身高,女生140cm标准身高。中学男生170cm标准身高,女生160cm标准身高。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需涵盖中小学生一年四季着装,包括运动装系列和制服系列。大赛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参评机构或参评者于6月16日-7月20日提交设计方案及其《参评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第二阶段专家评审组将在7月21日-7月31日对参评方案进行初评,确定并通知入围终评环节的参评机构或参评者,签发入围通知书。第三阶段,入围参评机构或参评者需在8月1日-9月10日完成全系列20套实物作品制作,按通知要求编号标注所有套系作品。第四阶段,入围参评机构或参评者于9月11日-9月12日携实物作品及纸质版《作品登记表》至雄安新区报到并参加终评环节。终评以预审答辩和现场展演的方式进行。参评机构及参评者可通过主办方官方指定网站(fashionxiongan.com)下载填写《作品登记表》。

  本次设计征集面向全球,从事服装设计的专业机构,或有服装设计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均可报名参评。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研究中心将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单项奖、优秀奖的参评机构和参评人颁发奖杯、证书,并分别给予金奖5万元、银奖3万元、铜奖1万元、单项奖5000元和优秀奖3000元的奖金。凡是入围终评环节的参赛机构或参赛者,主办方以参评作品为单位给予10000元人民币的制作补贴。

  此外,此次邀请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机构或个人还有机会受邀进入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设计竞标环节;或与主办方进行战略合作签约,共同致力于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研究及推广工作;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主办方在雄安新区所属产业园办公空间,并享受优待政策。

  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教育文化先行是新区全面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之根本。学生装作为一种特殊化的教育手段,不仅可以直观地诠释新区校园和地域文化特色,同时更是展示新区精神内涵和未来面貌的重要载体。雄安新区中小学学生装(校服)研究中心于2018年1月由雄安新区主导设立,其所在地容城县为“北方服装名城”。研究中心是以雄安新区中小学校服体系建设与推广需要而设立的集政府资源、产业优势、教育机构、设计研发、文化研究、安全检测、工效学评价、数据库建设及校服产供销等多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式的创新服务平台。研究中心将依托专业化的设计管理、工程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致力于标准化的设计研发和生产供应体系建设,打造智能化的数据采集、安全检测和质量评价系统,形成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运营机制。

 

  (原题为《雄安中小学学生装向全球征集设计方案 优胜者可优先入驻主办方在雄安产业园》)

  5月28日下午,松下在京召开100周年纪念庆典。 Panasonic株式会社社长津贺一宏、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北东亚总代表横尾定显等集团高层,特约嘉宾李小林以及众多媒体记者汇聚一堂,共同见证松下百年风华。

  据悉,此次庆典活动旨在展示松下百年的发展成就和发展脉络,更希望表达松下人对各方支持者由衷的感激之情。作为1918年成立的跨国公司,松下始终致力于为提高世界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作出贡献,发展的品牌产品涉及家电、数码视听、办公、航空等诸多领域并享誉全球。1978年,松下电器开始在中国投资,把松下在中国的事业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融为一体。时至今日,松下集团已经在中国拥有75家企业、约6万员工,中国已成为松下事业发展蓝图中最重要的国家之一。

  庆典现场,津贺一宏社长首先上台进行开场致辞,他指出:“今年是松下创业100周年,也是中国事业40周年。松下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更离不开中国的合作伙伴和用户多年来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支持。今后10年、20年,无论处在什么样的年代,我们都应该做的是经常向前看,为社会的发展继续挑战。我认为这是100年企业的责任。这个挑战没有和中国一起走的话,就不能完成。因此下一个100周年,我们也将秉持‘中日合作’的思想,与大家齐心协力,为世界的繁荣做出贡献。”

  随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李小林女士作为本次庆典的特约嘉宾进行致辞:“一百年前,松下幸之助先生艰苦创业、不忘初心、历经磨难、方得始终。今天,松下公司已成为世界最著名的企业之一,品牌价值与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松下幸之助先生作为‘经营之神’被世人称颂,他所创立的松下经营哲学和企业文化影响了几代企业人,可谓桃李天下。我相信,在下一个100年中,松下公司一定会继续弘扬企业文化传统,为实现‘更美好的生活,更美好的世界’创造更美好的价值。”

  横尾定显总代表上台对企业表达了新的希冀和要求。他已经在松下工作了三十余年,自去年升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北东亚总代表以来,就提出要通过多方合作共赢,加快松下事业在中国的发展。

  在他看来,面对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以及接近7%的经济增速,松下能做的还有很多。他提出,“有预测, 2035年中国GDP排名将达到世界第一,因此我们将不断锤炼现有的商品、技术和解决方案,成为中国社会的最佳合作伙伴,继续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最后,日本驻华大使馆饭田公使发表讲话,他高度赞扬了以松下为首的日本企业,通过致力于推动两国的经济交流,有力地支持了中日友好的发展。

  作为全球性电子厂商,松下电器始终秉持着“贴近顾客生活,帮助顾客实现更加美好的生活”的理念,不断提供丰富的商品和创新服务。也正因此,松下创业100周年仍保持良好的业绩增长态势:根据半个月前发布的2017财年业绩显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2017财年,松下实现销售额79822亿日元,同比增长9%;营业利润3805亿日元,同比增长3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60亿日元,同比增长58%。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庆典之际,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日本友好协会向松下育英基金进行了捐赠,以继续支持中国青年人才的培养。

 

  百年前,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给松下设定了一个250年计划,通过这一长远目标,来完成建设一片乐土的“真正使命”。如今松下已经迎来100周年,在面对下一个百年和更远的未来,让我们共同祝愿松下能以初心之志直面挑战,达成“A Better Life,A Better World”的愿景,更祝愿中日友谊地久天长。

  原标题:快递新规短期难解送货上门“难” 业内呼吁差异化发展

  本报记者 彭苏平 上海报道

  距离《快递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已经约半个月了。

  作为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条例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旨在“既解决业内存在的问题,也解决快递业与其他行业衔接协调方面的问题”。

  不过,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条例中的部分规定在执行中不理想,例如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的规定,不仅在基层快递业界传出了较大的反对声,而且也由于部分小区的管理要求难以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多位基层快递从业人员表示,条例实施之后感觉并没有太大变化,实名制、送货上门等诸多条例中的规定此前就均有执行,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规范,而即便颁布了条例,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仍然无法从根本上改变。

  从目前市场上的反馈来看,条例完全落地尚需时间,相关的配套政策也需要完善。日前,国家邮政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三项条例配套的制度规范,不过记者查阅后发现,它们并未在末端配送方面进一步提出要求。

  不少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条例的初衷是“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从这个层面而言,理应按照消费者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促进快递行业的差异化发展。

  送货上门“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综合多方反馈,目前条例中引起较大反响的规定是“送货上门”。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且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这意味着条例用立法方式强化了“送货上门”的要求:将快递放至智能快递柜、驿站等解决“最后100米”的设施及场所中,原则上都需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对此要求,部分快递员对记者表示,公司已经对这项服务有所“考核”,一般情况下都会送货上门,如果碰上家里没人的情况,再与顾客协商,是否找人代收或放至快递柜中。

  据了解,条例正式发布之后,韵达速递、圆通速递等快递公司均组织了相关专题学习会及宣贯会议,并表示要将条例落实到基层加盟网点和一线业务员、话务员中去。

  不过,在条例落实的过程中,目前还很难做到完全合规运营。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的信息显示,5月以来,仍有不少消费者有“未通知将包裹放至收费代收点”的投诉。

  有消费者表示,“未与我取得联系、未经我允许就将我的多个快递放到妈妈驿站。我已经投诉过一次了,让我备注不要放在妈妈驿站,还是给我放过去了。”

  对此,北京中通大盈物流有限公司回复称:该件已在到达当天送至收件地址处,并联系收件人完成签收,不存在未与客户取得联系和允许将多个快递放到妈妈驿站的问题,也不存在多次投诉过不要放驿站但还是放过去的问题。

  但北京市邮政管理局随后又联系到该用户,用户称“对企业的答复不认可”。

  强人所难?

  事实上,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中,未经允许就将快递投递至驿站或快递柜中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消费者对记者表示,快递员经常直接将包裹放在驿站或快递柜中,有时甚至通知也很不到位。

  这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人士格外不便,他们或是无法直接去驿站取件,或是由于不便查看短信而错过快递信息。

  对此,一线快递员对记者解释,如果严格执行新规,一个个打电话通知到位将会严重降低送件效率,对他们的直接影响就是收入减少。有一线驿站工作人员也证实,“现在包裹数量很大,一家一家派送有些网点肯定忙不过来。”

  快递柜、驿站都是快递员冲刺“最后100米”的得力助手,尤其是包裹量较大的时候,快递员们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将包裹一一准时派送,为了提高效率,即便每单要收取几毛到一两元的服务费,他们也愿意将包裹交由驿站统一“再分配”。

  而部分地区管理上的限制也让“送货上门”难以落实。《北京晚报》的一则报道显示,北京某小区升级改造之后,为了保障安全,快递车不让进小区了,而徒步进入小区派件,显然无法携带太多包裹,送货速度也会大打折扣,一时间,送货上门的要求让部分快递员一筹莫展。

  对于条例中的规定,不少快递从业人员也表达了“不满”,多集中在派费低廉但服务要求高的“抱怨”上。有不少一线快递员认为,送货上门应该附加费用,并综合考虑货物重量、楼层等多方面因素。

  差异化发展

  “从条例性质来看,其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不过,当面临投诉与纠纷的时候,条例能够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一位分析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是解释条例的作用。

  关于“送货上门”的规定,条例并非无据可依。一位条例起草组成员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解释,“快递”属于“寄递”,依照邮政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寄递含义,快件应当“按名址递送”,因此,这不仅仅是条例规定,还涉及遵守上位法的问题。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发生冲突的关键并非条例有问题,而是在于细节的操作。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条例才刚刚实施半个月,相关产业推动执行也需要过程,不可能要求一下子改变行业的惯例,因此情况不尽如人意也属正常。

  如何平衡法规要求与行业声音?有业内人士建议,快递应向差异化、定制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具体的派送服务应进行详细细分,并在下单时让消费者自行选择。

  “具体的服务标准应该体现在面单的固定位置,并采用固定格式,标注清楚产品的类别、派送与通知方式。”一位快递行业内人士表示。

  徐勇也认为,条例要求的是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这就意味着,只要是消费者需求,都应该灵活调整,毕竟有人希望送到家中,有人希望送到快递柜。

  而如何获取消费者需求,就不仅仅是快递企业一方能够解决的问题,他认为电商平台也应当在前端设立选项制度,由消费者提前声明,并利用价格进行服务费用的调节,实现精细化管理与运作。

 

  需要指出的是,条例本身也有调整、改进的空间。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条例命名为“暂行条例”,如此命名,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快递是新业态,存在很多未知事项,应当为制度安排留有空间;二是政府部门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条例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制度措施,更好地适应新产业、新动能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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