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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16年11月28日
磁浮列车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目前的京沪高铁运行时速为300公里,京沪之间最快5小时到达。如果替换为时速600公里的磁浮列车,意味着京沪之间的铁路旅行将只需花费2个半小时,与坐飞机几乎无异!
近日,中国中车宣布启动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铁路项目研发,将于2020年交付首台样车,并在山东建成一条高速磁浮试验铁路。在中国稳居高铁第一大国的同时,“磁浮时代”也悄然而至。
一度“败北”的磁悬浮
上世纪末,京沪高铁技术路线引发“磁轮之争”,磁浮走进国人视野
“中国又要开建高速磁浮铁路了吗?”“哪些城市会率先迈入‘600公里时速带’?”日前,随着中国中车宣布启动时速600公里磁浮项目、中国铁建成立磁浮公司,关于磁浮项目即将大面积建设的猜测以及磁浮技术是否成熟的讨论又热了起来。
磁浮技术是指利用电磁感应原理,以直线电机驱动车辆,使列车克服重力悬浮或吸浮于轨道运行的一种技术。由于列车悬浮于轨道,不产生轮轨摩擦,只受空气阻力影响,高速磁浮列车的时速是既有高铁的2倍以上,与飞机差不多,因此被比喻为“贴地飞行”。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和效率,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启动磁浮运输系统的开发。上世纪末,约31公里的德国埃姆斯兰磁浮试验线、约19公里的日本山梨磁浮试验线相继建成,高达400至500公里的列车时速震惊世界。在那个中国铁路平均运行时速仅60.3公里、最高时速仅160公里的年代,高速磁浮技术的出现让很多中国人看到了铁路提速的另一种可能。
1990年,当时的铁道部提交了《京沪高速铁路线路方案构想报告》。尽管直到1997年京沪高铁是否启动仍悬而未决,中国高铁是采用轮轨技术,还是采用磁浮技术,却引起了激烈争论。
轮轨技术最大优点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互通性好;高速磁浮的最大优点是速度快、爬坡能力强、铁路选线空间大。不分伯仲、各有长短的两种技术路径,使争论持续了近7年,最终,高速磁浮技术“败北”。200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京沪高速铁路采用轮轨技术。
“磁浮技术的最主要问题就是没有投入实际运营。”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孙永福,当时多次带队去海外考察。他后来发表的《中国高速铁路成功之路》一文也明确披露,磁浮技术最终输给轮轨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磁浮列车没有进入商业运营,技术上还有待深化研究。二是磁浮技术的造价要比轮轨高。三是其与中国既有铁路体系兼容性差。“比如说修了北京至上海磁浮铁路,那么从上海到东北或到西北去的旅客,必须要换乘别的轮轨技术列车才能到达,这就给旅客带来不便,也会因此丢失一部分客流。”
“磁轮之争”盖棺论定也直接导致了中国轮轨技术与磁浮技术截然不同的两种命运。2006年起,中国铁路迎来了历史上的“黄金十年”,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屡创历史新高。伴随着中国高铁运营里程跃居世界第一,中国铁路的高速轮轨技术也跨入世界先进行列,而磁浮技术则渐渐淡出了公众视野。
被误读的磁悬浮
曾被指责“烧钱”、噪音过大,其实不然,中低速磁浮运行效果好
就在人们似乎已经遗忘磁浮的时候,今年5月6日,中国首条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低速磁浮铁路——长沙磁浮快线正式通车。这条线路全长18.5公里,总投资46亿元,最高时速100公里。“运营近半年,效果很好。”长沙磁浮快线建设运营单位、中国铁建副总裁夏国斌表示。
不仅是长沙的独唱。在北京,连接石景山与门头沟的S1磁浮线目前正在加紧修建。“长沙磁浮快线通车后,全国20多个城市派人来考察。乌鲁木齐、淄博等城市的建设意愿还是比较强烈的。”中铁磁浮公司总经理谢海林表示,目前正为10多个城市做磁浮线的前期规划设计。
实际上,早在“磁轮之争”热火朝天之时,世界上首条商用高速磁浮线于2003年在上海正式运行。这条30公里长的磁浮线路,将浦东机场与上海市区间的车程缩短至13分钟,一度成为国人的热门体验项目。然而,磁浮线“烧钱”“噪音过大扰民”“电磁辐射损害人体”等不同声音接踵而来。这些问题至今仍在某些网络论坛热议,难道磁浮要“卷土重来”了?
此磁浮,非彼磁浮。目前在国内规划、兴建的磁浮交通系统都属于中低速磁浮系统,运行时速不超过100公里。日本东部开通的丘陵线、韩国仁川机场线也属于这种城市轨交系统。
既然是城市轨交,与地铁相比,中低速磁浮铁路有何优势?
能耗更低。以长沙磁浮运营数据为例,其吨公里综合能耗为1.9度电,比同等长度的城轨耗电低0.2度。“在企业的试验线上,中低速磁浮的能耗比城轨高20%。但投入运营才发现,运距变长后,磁浮能耗反而降低。因为磁浮列车达到一定速度后便开始惰性运行,不像城轨始终需要动力牵引,因此能耗反而不大。”谢海林说。
噪音更小。地铁运行产生的噪声一般达80分贝,而磁浮列车约为60分贝,比普通人打电话的声音还小。如果列车采用的国产电机、空调能进一步优化,噪音还可更低。
工期更短,造价更低。修相同距离磁浮线的工期,不足地铁的一半。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清泉介绍,地铁爬坡度为3.5%,转弯半径为250米,而磁浮列车爬坡度为7%,转弯半径最小为50米,这就意味着磁浮修建时可少受地形影响,能够减少工程量。地铁还需要修隧道,建造成本往往是磁浮线的3到4倍。
至于辐射安全问题,磁浮列车车辆内电磁辐射的安全限值和地铁同一标准。谢海林也拿出长沙磁浮线的辐射检测数据:距离磁浮线1米的辐射,低于家用电磁炉、电吹风机的辐射;距离磁浮线5米的辐射值,比接听手机时的辐射还低。
多国争夺的磁悬浮
我国启动高速磁浮研发,既是储备技术能力,也是培育市场
“现在我们重提磁浮,绝不是吃回头草。如今我国掌握的磁浮技术已今非昔比。”曾参与京沪高铁勘察设计的谢海林坦言,1998年“磁轮之争”的核心,既有与铁路主干网匹配的考虑,也与我们对磁浮技术掌握程度有关,像上海磁浮线几乎全部是“德国进口”,而现在的长沙磁浮则是百分百的“中国土特产”。
钟情于磁浮研究的绝不止中铁磁浮一家。中国中车于10月宣布,启动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据时速600公里的高速磁浮项目牵头人、中车四方股份总经理马云双透露,此次启动的磁浮项目主要攻克中、高速磁浮交通系统悬浮、牵引与控制核心技术,形成我国自主并具有国际普遍适应性的新一代中、高速磁浮交通系统核心技术体系及标准规范体系,具备中、高速磁浮交通系统和装备的完全自主化与产业化能力。
据介绍,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车启动的磁浮项目获得国家专项拨款4.33亿元,中车自己配套研究资金27.88亿元,这使得该项目经费高达32.21亿元。项目将建设一条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磁浮试验线并研制一列高速磁浮试验列车,与国外同类高速磁浮相比,我国的磁浮能耗将降低35%、电磁铁温升降低40摄氏度、单位有效载荷车辆减重6%以上。
“研发高速磁浮技术是科技强国的实力体现。高速磁浮有技术先导性和引领性,也能带动很多关键共性技术和基础工业的发展,促进产业链整体升级。”中国中车科技管理部副部长任健分析,旅客对出行速度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但是既有高铁进一步提速后,运输成本较高,轮轨技术的经济时速就是250公里到300公里。而高速磁浮列车的经济时速与飞机相当,运量是波音737机型的8倍,运输效率更高。
在中国中车国际事业部总经理陈大勇看来,研发高速磁浮系统不仅是技术能力的储备,更是市场的储备与培育。环顾世界,磁浮技术一直都是跨国巨头技术攻关的热点,高速磁浮项目更是大国抢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
去年4月21日,日本东海旅客铁路公司的最新型磁浮列车L0系超高速磁浮列车,就在载人运行中创造了603公里的最高时速,再次刷新了世界列车最高速度纪录。而美国科技公司Hyperloop One则于今年5月12日,在美国内华达沙漠的试验中,于真空管道内的磁浮列车在2秒内加速至400英里,设计时速可高达1200公里。11月9日,该公司发布公告,这种超级高铁很可能会落户阿联酋迪拜。
“尽管高速磁浮并未列入我国铁路中长期规划,但京沪、京广等大通道上再建设一条高速磁浮也并非没有实际需求和可能。”谢海林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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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引人瞩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意见的发布,将对公民的土地与房屋权益保护释放哪些新信号?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进行深入解读。
焦点一 研究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法律安排
【文件精神】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认为,意见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今年4月,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大部分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都是70年。公众关注,不论是最高年限70年,还是低于这个年限,到期了该如何续期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说,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的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难以操作。
杨立新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意见提出财产权利保护问题,实质是承认并尊重房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重要财产权的现实。对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要拿出妥善的办法。意见尽管没有出台具体的内容,但特别重要的是,指明了要向有利于财产保护的方向进行制度设计。
专家认为,意见也是强化物权法的表现,回应了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应当按照民主、科学、透明立法的原则,通过法律手段来细化相关规定。
焦点二 遏制征地与拆迁矛盾 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文件精神】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专家解读】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和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迟福林等专家表示,随着各地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矛盾日益凸显。目前,个别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占用和征收土地,只付出低价进行补偿,转手进行房地产开发。最终,政府和开发商攫取高额利益,而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发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等尖锐矛盾,并造成失地农民等长远社会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为遏制上述乱象,国土部近年来每年多次挂牌督办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问题,并问责有关负责人。迟福林认为,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防止将公共利益随意扩大化。接下来,有关部门应该根据这个精神进行科学研究,确定好公共利益的边界。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表示,建议规定公共利益的认定引入听证程序。除了政府,利益受损代表和独立的相关专家代表也应该参加。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强势的受益主体如果主张某一项目的建设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杨立新、常鹏翱等表示,受人关注的贾敬龙案,起因就与征地拆迁有关。意见提到细化规范征收征用的法定权限和程序,这是最根本的法律约束。而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关键是及时。到底是事前、事中还是事后?补偿费用是多少?都要在征收之前就应该谈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在适用实际损失赔偿原则的过程中,应当引入价格评估程序,且评估机构应当是利益受损当事人和政府共同指定的机构。如果双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如果评估有误,评估机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焦点三 落实用益物权 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
【文件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专家解读】“这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的规定要求,是对正在实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衔接与明确。”刘俊海等专家说,过去,农民对农房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造成抵押贷款受阻,农民进城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不畅,带来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民财产权利难以实现。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2月,全国人大授权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15个试点县市承担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试点主要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过去,宅基地制度注重保障农民住有所居的社会保障权利。而在当前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民进城,不少地区宅基地社会保障权利弱化,财产权利性质日益突出。”孙宪忠说,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发挥宅基地的社会保障作用的基础上,有序赋予宅基地的财产性权利。
据了解,经过一年多的试点,不少宅基地试点县市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湖北省宜城市对当地宅基地完成测量确权后,首批5户已获得共46万元的农房抵押贷款,8个试点村共有112户村民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
刘俊海、常鹏翱等专家认为,意见回应了农村“三块地”的改革,提出落实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能够使宅基地等原来的“死资产”在一定范围内流动,最后变成“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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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16年11月21日
近日,一则国内“机器人伤人”事件的报道突然出现,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概念热炒的背景下,引起了大量媒体转发、跟进,以及网友热议、吃瓜群众围观,也对以“创新驱动、质量引领”为主题的高交会组织方造成无形压力。
根据最初报道,在深圳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一台名为小胖的机器人在无人操控时,突然自行打砸展台玻璃,导致部分展台破坏,还砸伤了路人(见图片)。

11月18日下午,高交会官方微博做出说明(见图片),澄清事故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随后,机器人厂商、参展厂商也做出说明,指出是参展人员误操导致。


根据上述澄清,本文先为广大吃瓜群众还原下事件始末:参展厂商(深圳展景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机器人内置投影仪的供应商)人员在试图挪动机器人时,误将“后退键”按成“前进键”使用。此时机器人已自动关闭避障感应,操控人员又未及时按停,致使机器人撞到玻璃展板,玻璃展板倒地摔碎并划伤一名观众,整个过程10余秒。伤者被现场包扎并送往医院缝针,相关公司对伤者进行了慰问、赔偿。涉事机器人厂商(北京进化者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有人“恶意攻击”。
原因剖析
首先,可排除机器人“自行”制造事端。
为啥?虽然在该机器人厂商的官网上有“自我意识”、“机器人会通过表情、动作、语言等来表达自己当前的情绪状态”等宣传内容。但业内人士都知道,人类现有的机器人产品都没有真正的自主意志,都是按设计者预先编定的程序,来执行相关功能,与其他科技产品如电脑、汽车、飞机等没有本质的不同,仅仅是名称中出现了“人”字而已。即使出现意外,也只可能与产品制造者、使用者有关,而非机器人自己的主观故意,机器人没有负责任的能力。能独立思考、有自我意识和情感的机器人只存在于科幻作品中,人类现阶段技术对此是遥不可及。

其次,也可基本排除机器人故障、外界电磁干扰、黑客入侵等原因。因为“在打开面罩的情况下,会自动关闭避障感应元件”,所以机器人在运动时不会避开展台玻璃等障碍物,这是机器人厂商的预先设定。而且监控视频、参展人员证实,意外是在现场人员操作时发生的,误操作的说法相对更可信。
再次,从机器人外形看,展台破坏应是直接撞击造成,而非“打砸”。根据媒体图片、厂商网站资料和作者的现场体验,涉事机器人的可活动部件只有头部、机体两侧的翅膀和底部运动轮。头部呈半圆形,与机体紧密连接,只可左右旋转;底部运动轮几乎完全被机壳覆盖;只有橡胶质地的小翅膀可上下小幅度挥动,但难以做出“打砸”动作,且无“案发”现场机器人翅膀挥动过的任何信息。不过,这个机器人有着1米高、0.5米半径的较大身躯,41.4公斤的体重,坚硬的塑料外壳。在行进速度较快时,它还是有一定的冲撞力。据此可推断,是失控机器人的机体运动撞击,导致了意外。
综上,相关厂商的申明基本可信。应是现场使用人员对操作不熟悉,误操作导致机器人行动方向相反,又未能及时制动,加之机器人当时被自动关闭避障功能,导致冲撞意外而损物伤人。
媒体的素养
显然,最初大量的媒体报道内容是以讹传讹,严重歪曲了事实。和以往很多新闻事件一样,不少专业媒体的业余表现,又一次证实了拥有话语权的他们,为了快速博取眼球和点击量,不惜裸泳,脸面根本不是他们的重要部位。在事件得到澄清后,很多媒体做了更正或进一步的分析报道,但这种缺乏辨析、调查的行业风气仍然影响了吃瓜群众的心情和吃瓜时间。
产品设计的完善
虽说这起意外的直接原因是误操作,但作为“专门为4-12岁的孩子”或其他人群研发的服务型机器人,涉事产品的厂商除表示高度重视安全之外,并未公开反思该产品的任何具体问题。服务型机器人是创新型产品,缺乏适用的标准、行业规范,几无先例可循。而且越是复杂、精密的产品,就越难避免设计、质量问题。可安全无小事,该产品面向的广大家用、商用用户群体不仅可能非专业,而且不乏老幼人群,误操作、误触碰在理论上无法避免,此次事件的发生即是警钟。
根据作者对产品的体验和厂商公开的资料,这款机器人的本体行动能力包括左右转动、前行、后退,可通过语音操控(面罩关闭状态下),也可以通过触控屏来手动操控(面罩打开状态下)。在触控菜单中可实现“微调”、“移动”、“高速”三档运动速度模式的切换(见菜单图片)。在语音交互沟通不便的情景下,手动的运动控制功能对这款体型、重量较大的机器人而言,是不可避免的选择。至于机器人运动时的紧急制动,用户可通过触摸机器人头部来实现,这个功能倒很方便。

在该机器人机体上遍布着各类传感器(见机器人完整图片),涉及距离探测功能的是遍布机体四周中、下部的多个超声波传感器,和机体前面底部的红外线传感器,这表明在产品设计上重视距离探测、地图构建、避障等运动控制功能。

在官方申明中,该厂商说明:“在打开面罩的情况下,会自动关闭避障感应元件,这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对它的控制”。
虽说手动操作时,用户就在机器人旁边,但当机器人运动较快并拉远操控距离时,尤其是在不熟悉操作或紧急、特殊情况下,用户可能无法及时通过触摸来制动机器人,此次高交会事件即是如此。
也许,该机器人的避障感应功能尚不精确,否则不应为了运动功能的充分实现,而关闭避障功能,牺牲安全性。但即便这样,至少也应考虑在速度较快的运动模式(例如上述的“移动”、“高速”两档)下,自动打开避障功能,以保障人身、财物和机器人本体的安全。
根据作者的产品体验,该机器人在表演“手足”并用的舞蹈时(面罩关闭状态下),运动避障功能应该也是自动关闭状态。这在比较狭小的空间如家庭住宅,或幼儿、宠物可能靠近的情况下,可能有安全隐患。
产品的安全性设计应全面、细致、慎重,不应假设所有用户的反应速度、操作熟练度和使用场景都在比较理想的状况下。
看来,该机器人的产品设计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希望业内厂商以此事件为鉴,确实以“创新驱动、质量引领”来开发产品,切不可为追求产品功能的充分展现,而疏忽了安全,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他人造谣歪曲,让无良的苍蝇媒体无从下嘴,让群众也能放心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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